close

中國時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愈來愈多民眾選用智慧型手機,但不一定都申辦上網功能。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昨天提醒民眾,未曾向電信業者申辦行動上網服務的智慧型手機消費者,若誤觸上網,可主張不付該筆上網費用。

消保處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在「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增訂的新規定已在八月十日生效:「甲方(電信業者)須經乙方(消費者)同意後,始得開通行動上網服務」;也就是說,未向電信業者申辦使用行動上網的智慧型手機消費者,若誤觸上網功能,可據以拒絕付款。消保官、NCC在協調相關申訴案件時,亦會以該定型化契約範本為準。

有些民眾申辦手機,雖同時申辦行動上網,但未整天開啟上網功能,消保官梁明圳表示,若是這種情況下不小心誤觸上網,除非特例,否則比較屬於個人操作手機的問題,消費者難主張不付費。

消保處進一步指出,隨著智慧型手機愈來愈普遍,相關申訴量也日益增加,今年上半年就有一○三件,其中近二成是「出現預期外之高額費用」糾紛,且又以上網費用暴增,最讓消費者無法認同。

消保處分析,「出現預期外之高額費用」的申訴內容大致有三種,分別是消費者首次使用智慧型手機,因不了解手機上網功能,誤觸上網按鍵;消費者換了新的智慧型手機,有些手機預設開啟上網,因忘記關閉它,致產生高額費用;原本在超商或店家使用Wi-Fi免費上網,因網路訊號弱,被電信業者較強的行動上網訊號取代,在不知情下產生高額費用。

梁明圳說,對於未申辦使用行動上網的消費者,在不知情、無意識情況下誤觸上網的消費糾紛,過去通常以減價收費的方式解決,但這不是根本之道,主管機關於是修改定型化契約範本,讓消費者可主張不付費。

消保處並指出,面對智慧型手機衍生的各類消費爭議,各電信業者應在銷售手機時,加強對消費者說明手機功能和收費方式;另應在使用者行動上網達一定金額時,以簡訊提醒消費者注意。民眾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

今日大頭條 3分鐘輕鬆看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熱賣商品推薦
★任選2入★創見隨身碟+記憶卡16GB超值任選$599
買到?到!要搶要快
限時特價 599
PSP原廠電池(1200mAh)
超值優惠
限時特價 1200
Motorola W562 CDMA時尚音樂手機-福利機
亞太電信專用.不適用GSM系統
限時特價 2290

VXTRA HTC One S 高質感拼色混搭水晶套
【獨家限量 雙色調風格】
限時特價 179
HTC Butterfly s 蝴蝶機 s 專用簡約風運動臂套
運動保護套簡約款
限時特價 630
3DS LL / XL (上螢幕+下螢幕)高透明豔彩防刮螢幕貼
3DS LL / XL 透亮保護外衣
限時特價 245
Samsung Galaxy S3 / i9300 原廠手機鋰電池(密封包裝)
㊣原廠鋰電池
限時特價 599
Nokia LUMIA 1520 專用螢幕保護貼
超值優惠
限時特價 199
SanDisk Ultra microSDHC UHS-I 16GB 記憶卡 (公司貨)
超值優惠
限時特價 399

apple daily news,dailymotion我們結婚了,apply daily,apple daily taiwan,apply daily,dailymotion我們結婚了,apple daily tw,apple daily tw,韓星網 tvdaily中文版,app開店 bemy t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小婷 的頭像
    小婷

    多媒體娛樂大賞

    小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